2019—2020學年獎助學金評選和評優事情從9月14日開始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1.國家獎助學金
(1)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44人。
(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169人。
(3)國家助學金分爲三檔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2020級新生可以參評,分兩個學期進行發放。
2.學校獎學金
(1)特等獎學金:5000元/人,28人,每專業1人。
(2)一等獎:3000元/人,118人,比例爲參評學生的3%。
(3)二等獎:2000元/人,197人,比例爲參評學生的5%。
(4)三等獎:1000元/人,396人,比例爲參評學生的10%。
3.社會獎助學金
(1)馮儀人助學金:5000元/人,3人,外語、法學、學前教育專業本科各1人。
(2)馮柃助學金:5000元/人,3人,只面向學前教育專業本科學生。
(3)梁國治優秀貧困學生獎學金:500元/人,11人。
(4)方舟卓越女性獎學金:2000元/人,5人,只面向女性學系學生。
(5)新長城自強助學金:3000元/人,10人,持續資助2019級已獲助貧困生。
(6)菁菁助学金:5000元/人,4人,只面向學前教育專業本科學生。
5. 退伍學生獎學金
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2000元/人;其他爲1000元/人,只面向退伍複學在讀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6.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先進班集體
(1)三好學生:按在校生的5%進行評選。
(2)優秀學生幹部:按學生幹部人數的10%(不包罗团干部)進行評選。
(3)先進班集體:按全校班級總數的10%進行評選。
二、評選範圍
1. 如无特殊说明,各奖项評選範圍为全日制普高本科二年级至四年级学生。
2. 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种种社會獎助學金。
三、評選辦法
1. 國家獎助學金、校级奖学金、退伍學生獎學金、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先進班集體的评选措施,凭据《关于印发< 中華PP电子學院學生綜合測評條例>的通知》(校字[2014]3號)、《關于印發< 中華PP电子學院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修訂)>的通知》、《中華PP电子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定辦法》、《中華PP电子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辦法》、《中華PP电子學院國家助學金評定辦法》、《關于印發< 中华PP电子学院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先進班集體评选措施>的通知》(校字[2014]39號)、《關于印發< 中华PP电子学院退伍學生獎學金评定措施>的通知》(校字[2015]3號)等相關文件進行。
2. 社會獎助學金中冯柃助学金和冯仪人助学金,因评选条件中涉及结果要求,视同为奖学金类。社會獎助學金评选措施参见附件1。
3.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級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等獎學金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和社會助學金等助學金不能同時獲得;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級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等獎學金的同學,切合條件者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或社會助學金。
4.申请退伍學生獎學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