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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加速構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高質量就業服務體系的意見》

宣布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事情部、新聞与新媒体中心) 發布者:李思叡 發布時間:2025-04-23 來源:新華社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速構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高質量就業服務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構建高質量就業服務體系、促進高校畢業生高質量充实就業有關事情作出部署。

《意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爲重中之重,統籌抓好教育、培訓和就業,以産業端人才需求和就業端評價反饋爲指引,全鏈條優化培養供給、就業指導、求職招聘、幫扶援助、監測評價等服務,開發更多有利于發揮所學所長的就業崗位,完善供需對接機制,力求做到人崗相適、用人所長、人盡其才,提升就業質量和穩定性。經過3至5年持續努力,基本建设覆蓋全員、功效完備、保障有力的服務體系,爲促進高校畢業生高質量充实就業提供堅實保障。

《意見》提出,优化培养供应体系。科学研判人才生长趋势及供需状况,建设人才需求数据库,开展人才供需关系前瞻性分析。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结构,推动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越发契合经济社会高质量生长要求。完善招生计划、人才培養与就业联动机制,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勉励高校建设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完善转专业、辅修其他专业等划定。

《意見》明確,强化就业指导体系、健全求职招聘体系、完善帮扶援助体系、创新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打造一批国家计划教材、示范课程和教學结果,把就业教育作为全员全历程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内容,引导牢固树立正确就业观,健全就业实习与见习制度。强化校园招聘和就业市场服务,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高校结业生就业市场,挖掘国家重大战略等对高校结业生的需求,优化规范招聘部署和秩序。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健全困难帮扶机制,为帮扶工具提供服务和援助,落实离校未就业结业生实名就业帮扶要求,实施“宏志助航”就业能力培训项目,有序扩大培训笼罩面。实时掌握就业市场岗位需求和结业生求职意向等,强化高校结业生就业质量和事情评价结果使用,作为高校教育教學和学科建设评估、“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等重要因素。

《意見》要求,鞏固支持保障體系。建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要求,打造專業化就業指導教師隊伍。深化高校畢業生就業研究。推廣數字化就業服務新模式,建強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台。營造公正就業環境和良好氛圍。強化組織實施,增強事情协力。

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加速構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高質量就業服務體系的意見

(2024年11月3日)

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是黨和國家寶貴的人才資源。爲加速構建高校畢業生高質量就業服務體系,暢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環,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爲重中之重,統籌抓好教育、培訓和就業,以産業端人才需求和就業端評價反饋爲指引,全鏈條優化培養供給、就業指導、求職招聘、幫扶援助、監測評價等服務,開發更多有利于發揮所學所長的就業崗位,完善供需對接機制,力求做到人崗相適、用人所長、人盡其才,提升就業質量和穩定性。經過3至5年持續努力,基本建设覆蓋全員、功效完備、保障有力的服務體系,爲促進高校畢業生高質量充实就業提供堅實保障。

二、優化培養供給體系

(一)科學研判人才發展趨勢及供需狀況。推進人才需求數據共享歸集,建設人才需求數據庫。推進國家戰略人才需求分析會商,綜合比對創新鏈産業鏈資金鏈人才鏈大數據,開展人才供需關系前瞻性分析,定期發布急需學科專業引導發展清單。

(二)以促進供需適配爲導向動態調整高等教育專業和資源結構结构。優化高校層次類型和區域结构,引導高校明確辦學定位、分類特色發展。優化調整學科專業設置,主動對接科技發展、國家戰略需求。組織地方和高校開展新設學科專業人才需求論證、存量學科專業就業狀況評估。優化高校資源配置,推動高等教育規模、結構、質量越发契合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要求。

(三)完善招生计划、人才培養与就业联动机制。综合考虑高校办学质量和结业生就业状况,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凭据国家战略需求制定专项招生计划。围绕满足学生职业生长需要,勉励高校建设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完善转专业、辅修其他专业等划定。加速完善国家职业尺度体系,指导高校实时对接转换、更新人才培養方案,全面提升学生专业素养、创新思维和就业能力。

三、強化就業指導體系

(四)强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完善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尺度,推动高校将其列为必修课,打造一批国家计划教材、示范课程和教學结果。建设教育部生涯教育教學指导委员会,组织各领域专家深度加入就业指导事情计划,连续推进教学革新。勉励高校设立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学科专业,增强研究生条理专业人才培養。办妥全国大学生职业计划大赛。

(五)加強就業教育引導。把就業教育作爲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內容,與思想政治教育、專業教育深度融合。加強就業心理康健教育,推進個性化求職心理疏導。引導牢固樹立正確就業觀,促進學校、家庭、社會聯動,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開展“永遠跟黨走、到祖國需要的地方去”等活動。實施大學生就業引航計劃。

(六)健全就業實習與見習制度。健全就業實習制度,推動大學生利用寒暑假至少開展1次就業實習,強化實習責任保險保障。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用人單位提供就業實習機會。支持相關用人單位設立就業見習崗位,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建好用好大學生就業實習基地、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

四、健全求職招聘體系

(七)強化校園招聘和就業市場服務。推動校內外招聘資源共享,建設一批區域性、行業性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高校開展的招聘活動,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發揮創業帶動就業作用,優化大學生創新創業服務。支持高校畢業生發揮專業優勢到新業態新模式、中小微企業等就業創業。

(八)推進重點領域人才服務。挖掘國家重大戰略對高校畢業生的需求,提供多元化精准化就業服務。實施供需對接就業育人項目,支持校企聯合培養重點領域急需緊缺人才。暢通高校畢業生流動渠道,實施重點領域和基層就業專項計劃。鼓勵用人單位通過多種方式增強重點領域就業吸引力。

(九)优化规范招聘部署和秩序。统筹党政机关、事业单元、国有企业等招聘(录)高校结业生时间部署。合理确定种种职业资格考试时间。高校统筹部署教育教學与就业事情进程,为结业生在校期间求职预留时间。

(十)發揮多元主體作用。拓寬市場化社會化就業渠道,開發新的就業增長點,穩定和擴大就業容量。支持民營企業穩崗拓崗,深挖吸納就業潛力。群團組織圍繞服務對象需要,提供特色化求職招聘服務。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等挖掘優質資源,提供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專業化就業服務。鼓勵志願服務組織、慈善組織和社會事情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開發崗位資源或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

五、完善幫扶援助體系

(十一)健全困難幫扶機制。爲脫貧家庭、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零就業家庭以及有殘疾的、較長時間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等幫扶對象提供服務和援助。及時向切合條件的幫扶對象發放一次性求職補貼。推動政、企、校協同聯動和信息共享,鼓勵用人單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幫扶對象。落實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就業幫扶要求。按規定將切合條件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範圍。開展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陽光就業”行動。

(十二)加強幫扶對象能力培訓。實施“宏志助航”就業能力培訓項目,有序擴大培訓覆蓋面,提升培訓幫扶實效。各級公共實訓基地強化對幫扶對象的職業技术培訓支持,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政策。鼓勵社會力量面向幫扶對象提供公益性就業能力培訓。

六、創新監測評價體系

(十三)加強就業形勢研判和進展監測。定期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滾動調查,及時掌握就業市場崗位需求和畢業生求職意向等。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風險分級預警、分層響應、分類施策。簡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優化查詢核驗服務,實現去向登記信息同步轉換爲就業進展監測數據。完善就業進展監測數據核查和違規處理相關規定。豐富就業進展監測渠道,推進多部門大數據比對驗證分析,持續監測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

(十四)推进就业评价革新。创新就业质量评价工具,开展高校结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视察。分级分类开展高校结业生就业事情综合评价。强化高校结业生就业质量和事情评价结果使用,作为高校教育教學和学科建设评估、“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等重要因素。

七、鞏固支持保障體系

(十五)建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要求。統籌優化機構職能和資源配置,建強省級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鼓勵高校統籌相關資金,結合畢業生規模及事情需要,按學費收入的一定比例部署就業經費預算。

(十六)打造專業化就業指導教師隊伍。高校按規定配齊校級專職就業指導教師和專職就業事情人員,健全校外專家擔任兼職就業指導教師的保障機制。暢通高校就業指導教師職業發展路徑,發布職業標准,將生涯教育與就業指導納入高校教師職稱評審,鼓勵就業指導教師等申報相應職稱,支持就業指導骨幹教師在職攻讀博士學位深造發展。打造一批高水平就業指導教師培訓實踐基地,常態化開展輪訓和專題研修。

(十七)深化高校畢業生就業研究。建設高校畢業生就業高端智庫,依托現有機構加強就業研究事情,開展高校畢業生供需適配研究、就業政策論證與效果評估、就業與産業大數據分析等。推動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設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專門課題。加強就業研究结果培育和應用,打造高水平學術期刊等研究结果發布載體,定期舉辦高校畢業生就業論壇。

(十八)推廣數字化就業服務新模式。建強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台,推進國家、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網絡互聯共享,打造“24365校園招聘服務”、“職引未來招聘服務”等品牌。制定高校畢業生數字化就業服務標准規範,推廣移動端服務。加速就業服務智慧化升級,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高校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就業服務領域的研發和應用。

(十九)營造公正就業環境和良好氛圍。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規範招聘(錄)事情,凭据崗位需求合理確定學曆層次等招聘(錄)條件。維護正当就業權益,糾正和消除就業歧視。各類招聘(錄)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設置與崗位需求無關的限制性條件。維護人力資源市場秩序,依法打擊招聘欺詐、泄露隱私等涉就業違法犯罪活動。舉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宣傳月活動。宣傳解讀促就業政策措施,推廣經驗做法。

(二十)強化組織實施。中央教育事情領導小組要統籌推進重點任務,具體事情由教育部牽頭。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事情制度,結合實際抓好本意見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離校後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高校強化組織協調,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分管負責同志靠前指揮、相關部門和院系具體落實,增強事情协力。重要情況及時按法式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