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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PP电子學院校際班車和臨時用車服務采購項目(第二次)遴選通告

發布時間:2023-08-02

中華PP电子學院校際班車和臨時用車服務采購項目

(第二次)遴選通告

一、項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華PP电子學院校際班車和臨時用車服務采購項目(第二次)

2、項目地點:中華PP电子學院指定地點

3、項目需求:班車租賃等服務,服務期1年,詳見附件1。

二、供應商必須切合的條件

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且切合、承認並承諾履行遴選文件各項規定的國內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包罗在港澳台地區注冊建设的法人和其它組織),並具有以下特定條件的:

1、本項目拒絕供應商以聯合體方式參加遴選。

2、本項目拒絕具有控股關系母、子公司同時參加遴選。

3、本項目拒絕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爲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參加(截止時間爲本項目遴選通告日期)。

三、遴選方式和要求

遴選文件應包罗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均須加蓋單位公章):

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2、針對本項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複印件;

3、報價一覽表(花样詳見附件2);

4、近3年內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事故、違法記錄的聲明(花样詳見附件3);

5、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記錄複印件(近半年內任意一個月);

6、繳納稅收的完稅證明複印件(近半年內任意一個月);

7、關于爲本項目提供租賃車輛切合機動車國家宁静技術標准的承諾函;

8、關于租賃車輛配備的駕駛員無重大交通違法行爲的承諾函;

9、2020年1月1日至今,與本項目相同或相似的項目業績(条约關鍵頁複印件可認定爲有效證明文件,最多5份);

10、本項目服務方案(如車輛配備情況、人員配備情況、路線規劃、司機駕齡、應急預案等);

11、報價人認爲有利于評審的其他資料(如增值服務等)。

接收遴選文件時間:2023年8月9日8:30-9:00(北京時間)

接收遴選文件地點:中華PP电子學院南門。

本項目預算共爲29.5萬元,超過預算或未提供上述1-8項內容或未密封及裝訂的遴選文件將被作爲無效文件。遴選文件未辦理書面登記手續,或送達時間晚于截止時間,或以傳真、電子郵件、電報、電話、郵寄等方式遞交的遴選文件恕不接受。遴選文件正副本共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須裝訂成冊,密封完整,封套寫清“【項目名稱】遴選文件”及公司名稱、聯系人等信息並加貼封條,在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

四、關于服務条约延續

根據《財政部關于推進完善服務項目政府采購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37號)規定“采購需求具有相對牢固性、延續性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服務項目,在年度預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購人可以簽訂不超過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購条约”,采購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將条约執行時間延續至不超過三年的期限,每次条约延續時簽訂期限不超過一年。条约方如需繼續相助,應在条约期滿前30天內向對方提出,雙方根據上一年的相助情況,可考慮續簽下一年度采購条约。

五、付款方式

用車服務結束後,學校按實際發生的車輛租賃次數給供應商結算,具體以雙方蓋章確認的書面結算文件爲依據。用車服務結束後10個事情日內一次性付清。學校付款前,供應商應向學校開具並提供正当有效的增值稅發票。如因供應商遲延提供發票,學校有權無責順延付款日期。如遇臨時性用車,供應商須凭据不高于報價單價進行結算,一年總結算金額不超過29.5萬元。

六、聯系方式

电话:(010)84659195 地址:北京市向阳区育慧东路1号

七、其它內容詳附件:

附件1:中華PP电子學院校際班車和臨時用車服務采購項目(第二次)需求

附件2:報價一覽表

報價須包罗所有相關費用,發票須開具增值稅發票。

附件3:近3年內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事故、違法記錄的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