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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PP电子學院垃圾站提升革新工程(垃圾設備更換及垃圾房革新)綜合比選通告

發布時間:2021-09-14

中華PP电子學院垃圾站提升革新工程(垃圾設備更換及垃圾房革新)項目綜合比選通告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內容:中華PP电子學院垃圾站提升革新工程(垃圾設備更換及垃圾房革新),需求詳見附件1。

2、項目地點:中華PP电子學院

二、供應商必須切合的條件

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且切合、承認並承諾履行綜合比選文件各項規定的國內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包罗在港澳台地區注冊建设的法人和其它組織),並具有以下特定條件的:

1、本項目拒絕供應商以聯合體方式參加綜合比選。

2、本項目拒絕具有控股關系母、子公司同時參加綜合比選。

3、供應商須列入“中直機關2020-2022年零星建設工程施工定點采購項目定點供應商名單”。

4、供應商須具備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

5、供應商須按指定時間參與本項目集體踏勘,不接受單獨踏勘。

三、綜合比選方式和要求

綜合比選文件應包罗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均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1、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和法人代表、被授權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2、報價一覽表(花样須按附件1填寫);

3、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花样須按附件2填寫);

4、中直機關2020-2022年零星建設工程施工定點采購項目定點供應商資格證明文件;

5、供應商在中直機關定點采購響應文件中填報的綜合優惠率證明文件;

6、供應商須具備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證明文件;

7、本工程質量保修年限承諾函;

8、配合我校及上級單位的竣工結算審計要求的承諾函(花样自擬);

9、《現場踏勘企業登記表》複印件;

10、擬派駐本項目的項目經理資料:

(1)具備建築工程專業貳級(含)以上注冊制作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有效的宁静生産考核及格證書(B本)。

(2)供應商與擬派駐的項目經理簽訂的處于条约存續期間的聘用条约。

(3)供應商爲擬派駐的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文件(近半年內任意一個月)。

(4)擬派駐的項目經理未擔任其它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承諾函。

(5)供應商擬派駐的項目經理其它資料(如簡曆、工程技術專業工程師任職資格證書、擔任項目經理從業經曆證明等);

11、擬派駐本項目的各專業技術負責人及施工現場治理人員信息表及詳細資料(含簡曆、宁静生産考核及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任職資格證書、從業經曆證明等);

12、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工程质料一覽表;

13、擬投入本項目的施工設備一覽表;

14、購入本項目的旋轉式垃圾壓縮貯存機、高壓霧化噴淋除臭設備的品牌、型號、技術參數、質量檢測報告、原廠售後服務承諾函,以及其他有利于評審的資料,如:産品專利證書、《北京市新技術新産品(服務)證書》等;

15、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包罗但不限于以下:

(1)針對本項目工程特點、施工重難點的闡述;

(2)擬派駐的項目經理及其他主要治理人員到位的保證措施;

(3)針對“三控三管一協調”擬定的控制措施,進行本項目的詳盡闡述(保證施工期間校園的宁静,不影響正常生活秩序);

(4)結合現場踏勘,爲確保施工質量宁静可靠,提出的保證措施;

(5)爲更好地完成本項目,供應商凭据自身的實際經驗,對本項目提出的良好建議;

(6)工程竣工驗收及移交治理方案;

16、本項目售後服務方案(包罗但不限于售後響應時間,是否有当地售後服務場所、設備維修團隊等);

17、近2年內類似本項目同類“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證明文件(包罗但不限于以下資料:近2年內能夠反映工程類別的条约頁、条约簽字蓋章頁、竣工驗收單原件掃描件可認定爲有效證明文件);

18、疫情防控治理措施;

19、供應商認爲有利于評審的其他資料。

本項目接纳綜合比選方式擇優確定供應商,控制價爲93.0122萬元。綜合比選文件未辦理書面登記手續,或送達時間晚于截止時間,或以傳真、電子郵件、電報、電話、郵寄等方式遞交的綜合比選文件恕不接受。綜合比選文件正副本共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須裝訂成冊,密封完整,封套寫清“【項目名稱】綜合比選文件”及公司名稱、聯系人等信息並加貼封條,在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

接收綜合比選文件截止時間:2021年9月28日9時至11時整(北京時間)。

接收綜合比選文件地點:中華PP电子學院南門。

四、踏勘荟萃時間及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相關治理規定,本項目接纳遠程接收踏勘意向表的方式,請有意向參與的供應商在2021年9月17日12時前,以電子郵件形式將踏勘意向表發送至yuanlp@cwu.edu.cn,郵件名稱爲“公司名稱-項目名稱踏勘意向表-聯系人-聯系方式”,花样及內容詳見附件5。未在截止時間前將踏勘意向表發送至指定郵箱的供應商無法進入校園踏勘,未踏勘的供應商無法參與後續綜合比選環節。

踏勘荟萃時間:2021年9月18日10時前(北京時間)

踏勘荟萃地點:中華PP电子學院南門。

踏勘要求:踏勘人本人現場提交下列資料(均需加蓋公章),並接受現場核驗:

1、附件5。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身份證複印件(需現場核驗原件)。

備注:以上資料踏勘當日審核及格後,留存學校備查,供應商現場填寫《現場踏勘企業登記表》,並將《現場踏勘企業登記表》複印件作爲後續提交綜合比選文件的內容。

五、無效文件的情形

凡不切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視爲無效綜合比選文件:

1、綜合比選文件未簽字及加蓋本單位蓋章;

2、超過控制價的綜合比選文件;

3、未參加現場踏勘的供應商遞交的綜合比選文件;

4、供应商不满足“二、供應商必須切合的條件”所述划定;

5、综合比选文件未包罗 “三、綜合比選方式和要求”中所划定的1-11项文件或未按附件1、附件2花样及内容填写。

6、綜合比選文件中填報的優惠率低于承包人在中直機關定點采購響應文件中填報的綜合優惠率。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報價總額超過控制價;

8、其它不切合《關于中共中央直屬機關2020-2022年零星建設工程施工定點采購有關事宜的通知》的情形。

六、付款及結算方式

1、簽定条约後乙方支付条约價的3%作爲履約保證金,甲方支付条约價款的30%;

2、安裝、調試、驗收後,支付条约價款的40%;

3、工程經學校審計部門出具的審計報告後支付工程結算尾款;

4、工程質量保修期2年,期滿後7天內退回履約保證金。

5、竣工結算審計後,如審減額超過報審總額的10%或承包人報送的變更洽商費用(經審核並調整後費用)超出最終審定額金額的5%,超出部门所對應的審計費用由供應商承擔,供應商應在審計機構出具審計結果後10個事情日內以轉賬、支票或者現金的形式支付給學校。

七、聯系方式

電話:(010)84659195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育慧東路1號

八、其它內容詳附件:

附件1:項目需求

附件2:報價一覽表

附件3:工程量清單

附件4:圖紙

附件5:踏勘意向表

報價須包罗所有相關費用,發票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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