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PP电子學院2024幹部培訓用房革新工程监理服务綜合比選通告
一、項目概述
1.工程名称:中華PP电子學院2024幹部培訓用房革新工程
2.工程地點:北京市朝陽區育慧東路1號院內
3.監理服務采購預算:113500元
4.采购内容:中華PP电子學院2024幹部培訓用房革新工程监理服务,具体事情内容见附件1。
5.条约履行期限:建設工程監理服務自收到學校通知開始實施,至雙方全部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終結。
二、供應商必須切合的條件
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且切合、承認並承諾履行采購文件各項規定的國內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包罗在港澳台地區注冊建设的法人和其它組織),並具有以下特定條件的:
1.本項目拒絕供應商以聯合體方式參加。
2.本項目拒絕具有控股關系母、子公司同時參加。
3.本項目拒絕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爲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參加(查詢日期晚于本項目采購通告日期)。
4.供應商須爲“中直機關2024年工程監理服務框架協議采購項目”的入圍供應商。
5.供應商響應折扣率不得高于中直機關2024年工程監理服務框架協議時填報的入圍折扣率。
6.供應商須凭据學校要求通過中直機關采購中心網站的框架協議采購系統簽訂条约。
三、綜合比選方式和要求
綜合比選響應文件應包罗但不限于以下內容(以下文件均須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本單位公章):
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複印件;
3.報價一覽表(花样詳見附件2);
4. 供應商入圍中直機關2024年工程監理服務框架協議采購項目證明文件;
5. 供應商入圍中直機關2024年工程監理服務框架協議時填報的折扣率證明文件;
6.供應商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監理綜合資質或衡宇建築工程監理乙級(含)以上資質掃描件;
7.擬派駐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項目成員資料:
(1)供應商擬派駐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專職承諾;
(2)供應商擬派駐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資料(例如簡曆、執業資格證明文件、從業經曆證明、職稱證書等);
(3)供應商擬派駐本項目的其他項目成員資料(例如簡曆、執業資格證明文件、從業經曆證明、職稱證書等);
(4)供應商與擬派駐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他項目成員簽訂的處于条约存續期間的聘用条约;
(5)供應商爲擬派駐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他項目成員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文件(近半年內任意一個月)。
8.本項目的監理服務大綱;
9.2021年9月1日至今,完成類似本項目監理服務業績證明文件(条约關鍵頁複印件可認定爲有效證明文件,最多5份);
10.報價人認爲有利于評審的其他資料。
接收綜合比選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9月18日15時00分-15時30分整(北京時间)
接收綜合比選响应文件所在:中華PP电子學院南门
本項目監理服務采購預算爲11.35萬元,凌驾预算或不切合本通告所列“二、供應商必須切合的條件”及未包罗本通告所列“三、綜合比選方式和要求”中所划定的1-6項文件或未按附件2花样及內容填寫或未密封裝訂或未簽字及加蓋本單位蓋章的爲無效文件。响应文件未治理书面挂号手续,或送达時间晚于截止時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正副本共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須裝訂成冊,密封完整,封套寫清“【項目名稱】綜合比選文件”及公司名稱、聯系人等信息並加貼封條,在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
四、付款方式
1.条约簽訂後15日內,學校支付成交供應商条约價款的50%;
2.項目竣工驗收及格後28天內,學校支付成交供應商条约價款的50%。
3.監理費不隨工程結算金額變化而調整。
4.每次付款前,成交供應商應向學校提供正規等額增值稅發票,否則學校有權不付款且不構成違約。
五、聯系方式
項目電話:(010)84659195/84659621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育慧東路1號
六、其它內容詳見附件
附件1:中華PP电子學院2024幹部培訓用房革新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需求
附件2:報價一覽表(報價須包罗所有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