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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維權理論與實務研討會在京召開

發布部門:法學院 發布時間:2014-12-09

由中華PP电子學院中國婦女人權研究中心主辦的婦女維權理論與實務研討會12月7日在北京召開。全國婦聯副主席、北京市知識産權法院副院長宋魚水出席會議並講話。來自中國社科院、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大學等高校科研院所的專家學者,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公安部等有關人員,全國婦聯和部门省區市婦聯有關負責人,北京法院系統部门院長、庭長,北京紅楓婦女心理咨詢服務中心、北京青少年执法援助與研究中心負責人以及中華PP电子學院的領導、老師等70余人參加會議。

與會者圍繞婦女維權理論、婦女維權實踐、婦女維權的婦聯事情實踐等議題深入研討,在全面依法治國的配景下,深化婦女維權理論,豐富婦女維權實踐,加強維權事情者的互動,更好地推動婦女維權事情。

與會者認爲,婦女維權事情是法治中國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憲法確立的男女平等原則如何落實需要在理論和實踐兩方面進行深入探索。依據憲法和执法加強婦女人權理論研究,從憲法層面維護婦女權益,進一步明確婦聯組織參與立法機制問題,開展充实的立法調研,提高立法建議的科學性、可操作性,在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中加強婦女維權重點問題研究,加強婦女維權機制研究,提高專業化維權水平。多年來,作爲黨和政府聯系婦女群衆的橋梁和紐帶,婦聯組織開展了豐富多彩的維權實踐活動,取得一定成效,應結合實踐探索加強理論思考,總結經驗,上升到理論和制度層面,更好地指導實踐。

研討會還針對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征求意見稿)進行專題研討。與會者認爲,家庭暴力既是执法問題也是社會問題,應擁有人權意識,具有人文情懷。家庭暴力既是制度問題也是文化問題,不僅需要完善的制度,還需要先進的性別文化。在遵循须要性和相稱性原則的前提下,公權力對家庭暴力的幹預應當充实有效。應進一步明確立法價值,增強执法的可操作性,切實保護受害人權益,進一步明確機構設置、經費保障。同居、戀愛、前配偶等親密關系人員之間的暴力行爲應視爲家庭暴力。有關部門在對家庭暴力進行幹預時應注重形成證據。人身宁静保護裁定不應依附于訴訟,應當可以單獨提起,增加人身宁静保護裁定口頭申請形式。在反家庭暴力法體例上,建議設置未成年人保護專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