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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認證|專題知識(二):師範類專業認證的組織與實施

發布部門:宣傳部 發布時間:2024-03-24

師範類專業認證的組織體系

及各方職責是什麽?

師範類專業認證組織與實施的機構包罗: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評估機構和認證專家組織,其具體職責有:

1

教育行政部門

教育部宣布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措施与尺度,统筹协调、指导监视认证事情,卖力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相关认证事情;省级教育行政部門卖力当地域师范类专业认证事情,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订当地域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报教育部教师事情司存案后实施。

2

教育評估機構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事情,包罗组织实施第一級監測、第三级认证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二级认证,建设教师教育质量监测系统,建设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库,提供业务指导等;教育評估機構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该省份的第二级认证事情。

3

認證專家委員會

2018年1月,教育部建设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認證專家委員會,卖力认证事情的计划与咨询,对拟肩负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各地教育評估機構进行资质认定,卖力认证结论的审定,受理认证结论异议的申诉,卖力对认证事情的指导和检查等。秘书处设在评估中心。

師範類專業認證如何進行治理?

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一项专业化水平要求很高的事情,由专门性教育評估機構组织实施,认证历程实行项目卖力制和全程信息化治理。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治理信息系统”为事情平台,实现认证全历程信息化治理,增强认证事情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提高认证事情的科学性及有效性,实时为加入认证各方提供信息服务与事情支持。

師範類專業認證的基本法式有哪些?

1

第一級監測

接纳網絡平台數據收罗方式,對師範類專業辦學基本信息進行常態化監測。高校按要求每年定期填報師範類專業辦學基本數據信息。評估中心對專業辦學的焦点數據進行挖掘和分析,建设監測指標常模,形成國家層面、地方層面、學校層面和專業層面的監測報告。

2

第二級、第三級認證

申請與受理

高校向卖力教育評估機構提交认证申请,教育評估機構依据受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自评阶段。

專業自評

高校依据认证尺度开展專業自評事情,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信息,撰写并提交自评陈诉。

质料審核

教育評估機構组织专家对專業自評陈诉和数据分析陈诉等相关质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現場考查阶段。

現場考查

教育評估機構组建現場考查专家组。专家组在审阅專業自評陈诉和数据分析陈诉基础上,通过深度访谈、听课看课、考查走访、查阅文卷、团体评议等方式,特别注重了解结业生教书育人情况,对专业告竣认证尺度情况做出评判,向高校反馈考查意见。

結論審議

教育評估機構对現場考查专家组认证结论建议进行审议。

結論審定

教育評估機構将审议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教育部認證專家委員會审定。认证结论分为“通过,有效期6年”、“有条件通过,有效期6年”、“不通过”三种。认证结论适时宣布。

整改提高

高校依据认证陈诉进行整改,按要求提交整改陈诉。教育評估機構组织专家对整改陈诉进行审查,逾期不提交或整改陈诉审查不及格,终止认证有效期。

申請參加師範類專業認證的條件有哪些?

师范类专业第一級監測实行“全笼罩”。经教育部正式存案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审批的普通高等学校国控教育类专科专业须全部加入。

師範類專業第二、三級認證實行自願申請。有三屆以上畢業生的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申請參加第二級認證;有六屆以上畢業生並通過第二級認證的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申請參加第三級認證。個別辦學曆史長、社會認可度高的師範類專業可直接申請參加第三級認證。

學校如何開展認證評建事情?

學校認證評建事情是從理念認同到行動落實的整體過程,是從學校層面到院系層面的上下聯動,也是從學校領導到普通教師的全體動員。包罗以下主要事情:

1

以認證理念標准爲依據開展專業建設。學校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院系深入學習認證理念標准,獲得廣泛認同,依據認證標准要求,依據教學質量保障等相關機制,開展專業建設與教學革新。院系與專業積極響應學校動員,出台配套舉措,落實學校專業建設與教學革新有關制度要求。一線教師切實對照認證理念、標准要求,根據所承擔畢業要求的培養任務,修訂教學大綱,明確課程目標,設計相應教學與考核環節,開展課程目標達成評價。

2

按要求准備自評质料。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認證自評報告撰寫指導書》要求,對照認證標准,逐條梳理自評质料,包罗撰寫自評報告、整理支撐质料等。撰寫自評報告時,達成情況需要提供可證明全體學生能夠達到標准要求的證據,而非僅僅提供個別的辦學“標志性结果”。除描述達成情況外,還需對照標准分析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下一步改進的措施。

師範類專業認證事情爭議如何處理?

高校如对认证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认证结论后30个事情日内向認證專家委員會提出申诉,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详细陈述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持质料。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认证结论。

認證專家委員會受理申诉后,会实时开展视察,并在收到申诉的60个事情日内提出维持或变换原认证结论的最终裁决,并向社会宣布。

師範類專業認證紀律有哪些要求?

为保证事情做到风清气正,認證專家委員會对认证机构、現場考查专家组、接受认证专业所在学校都提出了纪律要求。

1

要求认证机构、現場考查专家组严格遵守认证事情划定,客现、公正地开展各项事情。在开展某专业认证事情时,不接受参评院校的讲学、会见邀请;不接受参评学校认证前造访,不得与学校发生任何经济关系;不得从事任何其它影响决策及有违公正性的运动;不透露认证专家组内部讨论情况;与参评学校存在利益关系(如校友、兼职、校董、奖学金设立者、捐资者等)时,主动提出回避。

2

要求接受認證專業及所在學校必須保證提交的自評報告等相關质料真實可靠,必須保證教學文件的原始性與真實性,不虛構、不編造。接待事情要堅持從簡,不搞形式主義,不迎送專家,不部署各種形式宴請;不召開彙報大會(包罗開幕式和閉幕式),不組織師生文藝彙報演出,不造聲勢(包罗校內張貼歡迎標語、懸挂花旗等);不送財物或變相發放補貼,不超標超規格部署食宿,不得與認證專家發生任何經濟往來;專家組名單宣布後,學校不得拜訪認證專家,不得邀請認證專家來學校講學、訪問。學校不得從事任何其它有違認證公正性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