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來,這些變化改變了我們的生活:反家暴法明天就要實施了,“打老婆天經地義”成爲曆史;全面二孩已經放開,實行了30多年的“獨生子女”政策成爲曆史;“稅收法定”寫入立法法,政府隨意征稅成爲曆史;居住證制度全面實施,戶籍壁壘終將被打破……
這些改變,是高層作出的決策。決策的背後,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動的身影。
有的代表身患癌症,但不妨礙調研履職,建議議案一提再提。問題不解決,答複就是“不滿意”。問題开端解決,他們考慮如何進一步推動。共識,在一次次互動中逐漸形成。
今年全國兩會在即,新京報找到了這些代表委員中的“代表”,講述他們的履職經曆,講述重大政策變化背後的故事。
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中華PP电子學院教授,長期從事婦女兒童問題研究,自上世紀90年代初,就致力于推動反家庭暴力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簡稱反家暴法),將于2016年3月1日起實施。
這部执法的實施,是我國法制化進程的裏程碑之一。“打老婆天經地義”、“揍孩子通情达理”這種傳統意識中的糟粕,將會在执法的框架下获得過濾和清除。
但很少有人知道,一部执法從立題、調研、討論到立法、施行,那些推動者經曆過怎樣的艱辛。
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之后,许多人叫孫曉梅“硬茬”代表,推動新法立法受阻时,她立即向有关方面回复:我不满意!
罹患癌症近6年,在“連坐起來的力氣都沒有”的時候,她還在想著幫助一位被丈夫虐待致死的婦女家屬。
今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聚会会议,孫曉梅继续和家庭暴力“死磕”,她准备提交建议:涉家暴刑事案件审理,应引入专家证人制度,由家暴问题专家资助法庭查清事实。
新京報:3月1日,反家暴法就要開始施行了,你怎樣評價這部执法在中國法治進程中的职位和意義?
考察一個國家人權保障的水平,主要就看它對弱者的保護水平,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人群是婦女、兒童,反家暴法體現出對弱勢群體權益的保護。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暴力是導致家庭破裂、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原因,反家暴法有助于家庭穩定、社會和諧。
新京報:此前,和反家庭暴力有關的內容,在许多执法中都有體現,但不集中。
孫曉梅:之前,规范家庭暴力行为的执法划定,疏散在婚姻法、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治理处罚法等多部执法中,司法机关最需要明确的内容在这些零散的执法中,没有明确划定,例如什么是家庭暴力、发生在哪些人之间、预防措施、案件统领、证据原则等等。
孫曉梅:由于没有明确统一的执法划定,险些同样的家庭暴力案件,在差异地域泛起了截然差异的审判结果,量刑轻重纷歧、差异很大,有些案件罪名认定也存在巨大争议。反家暴法的出台和实施,解决了统一执法的问题。
孫曉梅:据官方统计数字,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其中九成施暴者是男性,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
新京報:這些年,“家暴”行爲從整體上有過怎樣的變化?
新京報:上世紀90年代,人口還沒有大範圍流動,家暴都是“關”在自家門裏。後來人口跨地域流動的規模越來越大,家庭類型出現了變化,同居關系這種“臨時組合家庭”增多,“同居暴力”隨之成了社會問題。
家暴的起因也有變化,上世紀90年代,施暴者主要是出于大男子主義等傳統不良觀念,近年來,物質糾紛引發的家庭暴力增多。但反家庭暴力的意識也有所增強,原來,受害者不敢講、不願講。現在,不少人不僅肯講,而且講得很細致,遭受了暴力不再忍耐,敢打110求助。
新京報:你從事這部执法的研究、推動已有二十多年,最初哪些原因引起了你對反家暴立法的關注?
孫曉梅:1990年,我开始研究中国的家庭暴力问题,那时不叫“暴力”,更不叫“家庭暴力”,人们还不接受“家庭暴力”这个词,只叫“挨打”、“殴妻”。
1993年,中國治理科學院婦女研究所,也就是現在的紅楓熱線,做了一個項目,對北京市30個都市戶口和30個農業戶口的婚姻暴力受害者做個案訪談,我承擔了對30個農業受害者的調查,沒想到調查農村婦女受虐待的情況比都市婦女困難得多,農婦們不認爲被丈夫打、受到暴力侵犯是一個問題,不願意講自己的經曆,不少人還用奇特的眼光看著我,“你爲什麽要問這些?”“你怎麽不上班?天天到我們村裏來?”
最終調查完成了,我深受觸動,從那時起,家庭暴力成爲我的重點研究課題。
新京报:調研、走访的历程中,有哪小我私家(家庭)或哪件事让你印象最深刻?
孫曉梅:印象深刻的太多了。去年浙江审理了一起同居暴力案件,一个女孩不堪忍受同居男友的恒久殴打,用刀捅死了男友。庭审时,女孩说自己实在走投无路了。她拒绝向男友的怙恃致歉,更是拒绝赔偿,一直喊:他(男友)罪有应得,活该!
實際上,開庭前,她的署理律師做過她的事情,她自己也清楚,向男友的怙恃致歉有利于給法庭留個好印象,可她仍然表現出了對男友的深入骨髓的恨意。我一直在想:究竟經受了什麽樣的暴力虐待,讓這個女孩有如此之恨?
新京報:據你了解,目前在國際上,關于家暴的立法情況怎麽樣?
孫曉梅:世界上至少有120多个国家对家庭暴力立法;其中对家庭暴力专门立法,或者以家庭暴力法命名的国家约莫有80多个。用专门立规则制家庭暴力已成国际生长趋势。
新京報:國外針對家暴的專門立法,你能記住哪些有特色的細節?
孫曉梅:有的国家设立“家庭暴力注册簿”,将虐待妻子的人统统纪录在案;有的国家有“紧急状况下掩护令”制度,接到报警,警方可以破门而入、制止暴力行为,还可以将遭受暴力的妇女儿童带离或者跟施暴者隔离,影戏《刮痧》描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孫曉梅:归纳综合来说,家庭暴力包罗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等几类。反家暴法的界定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蹂躏糟踏、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明确点出了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没有直接提到性暴力,不外,性暴力应该是包罗在其中的。
孫曉梅:最突出的亮點就是人身宁静保護令制度,遭遇或面临家暴,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宁静掩护令。
人身宁静保護令制度,是当前世界各国应对家庭暴力的主要司法救济手段之一,早在2008年,下层法院就有试点,据不完全统计,到2014年2月,试点法院签发了约500份人身掩护令,对家暴受害者的掩护率达98%以上。
新京報:反家暴法制定過程中,同居暴力是否應該入法,曾引起過廣泛討論。
孫曉梅:是经历了一些妨害。2014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宣布的《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将同居暴力纳入到反家暴法的适用规模内。
有人認爲,同居關系並不是执法認可的家庭關系,所以“男友打女友”、“前夫打前妻”等同居暴力,不是家事,不屬于家暴,而是社會暴力。我則認爲隨著社會的變化、家庭形式的演變,反家暴法不應該將同居關系排除在外。2015年3月2日,最高法、最高檢等四機關出台《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將同居暴力納入其中。可2015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反家暴法草案時,一審稿還是沒有納入同居暴力。
我和不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當時都提出,司法機關的成熟做法爲什麽不能納入到反家暴法中?同居暴力入法可以體現出反家暴沒有禁區,我國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直到兩個月後,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反家暴法草案時,才增加規定“家庭成員以外配合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爲,參照本法規定執行”,意味著同居暴力終于入法。
新京報:關于配合生活人是否包罗同性戀,也曾引起過爭議?
孫曉梅:反家暴法审议通事后,在新聞宣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曾明确回应:配合生活人员不包罗同性恋。几天前,我受邀加入了一个特殊的研讨会,与会人员以同性恋(多元性别)为主,很认真地讨论一个问题:既然配合生活人不包罗同性恋,那么反家暴法施行后,“亲密同伴”之间的暴力行为怎么办?
新京報:從各個層級的責任和規定來看,目前的反家暴法可操作性如何?
孫曉梅:可操作性照旧比力强的,好比人身宁静保護令制度,当受害者由于威吓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时,谁可以取代她向法院提出申请?一审稿的划定是近亲属。审议时,我和不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都提出,公安机关、居委会等机构应该成为代为申请的主体,特别是公安机关,由警方协助执行,对施暴者的威慑效果更好。最终的执法就划定,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村委会、救助机构都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宁静掩护令。
新京报:从調研、推動、立法到实施,反家暴法的降生,经过了哪些历程?
孫曉梅:上世纪90年代主要以調研为主,2001年,作为农工民主党中央妇委会主任,我向全国政协九届四次聚会会议提交“阻挡对妇女暴力行为建议”党派提案,这也是全国第一份跟反家暴有关的提案。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之后,2009年至2014年,我提交了6个建议,建议加速反家暴法立法进程。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暴法作为预备项目纳入立法事情计划,从那时起到执法正式出台,不到3年。
我想说的是,并不是我一小我私家推動反家暴立法,妇联、公益组织、全国人大等都做了大量事情,特别是从征求意见到一审、二审,展开了全民大讨论,反家暴法的制定历程也是我王法治进步的一个缩影。
新京报:万事开头难,立题和調研历程中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
孫曉梅:1993年做30个农业妇女受害者的视察,最后形成了30万字手稿,可手稿交上去之后,被有关部门搞丢了,研究不得不停顿,其时我很忏悔,如果有一些钱,复印了,该多好!
1997年,我們又做了一個反對對婦女施暴的調查,調查對象800人,工人、教員、學生、醫生、家庭主婦、律師、警官、社會事情者各100名,問卷調查入戶,有的施暴者威脅我們:“砍死你們算了,一了百了”。
新京报:有人称你是“硬茬”代表,在推動立法的历程中,有过哪些周折?
孫曉梅:2001年提交的“阻挡对妇女暴力行为建议”党派提案,卖力回复治理的部门是全国妇联,这让我很无奈,因为跟我相同,全国妇联也在呼吁反暴力,这相当于打出的球,又弹了回来。
2009年、2011年,我向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三次會議,提交議案、制定建議,可有關方面答複:目前首要的任務是修法,家庭暴力的內容可以在各種执法中體現。也就是說,有關方面認爲,沒有须要專門制定一部反家暴法,修改其他执法中跟家暴有關的條款即可。我對有關方面的辦理答複,當即体现不滿意。
2012年,我又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提交《關于加速反家庭暴力法立法進程的建議》,欣慰的是,這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反家暴法作爲預備項目,納入了當年的立法事情計劃,反家暴法立法終于正式啓動。
新京報:新法實施後,在執行層面,你覺得哪些方面需要注意?
孫曉梅:首先是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的反暴力意识,如果没有意识,那么反家暴法只会停留在纸面上。
取證意識也很關鍵,好比“以暴制暴”的問題,怎樣證明長期遭受了家庭暴力?嚴重到什麽樣的水平?這都需要有执法認可的證據,可不少人沒有取證意識,或者不會取證。
還有一點,人身宁静保護令的代爲申請的主體,包罗公安機關,那麽公安機關如何跟法院配合?是不是需要對基層民警做培訓?這些細節都關乎反家暴法的實施效果。
新京報: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即將開幕,你會提交哪些建議和議案?還會與反家暴有關嗎?
孫曉梅:涉家暴刑事案件审理,应该引入专家证人制度,我准备提交这个建议。
涉家暴刑事案件往往很複雜,法官、檢察官是执法方面的專家,可他們能不能真正厘清家暴關系?好比受虐婦女殺夫案件,法官、檢察官能不能真正理解受暴婦女殺夫行爲的合理性?能不能真正體會到她們的極度恐懼心理?國外的成熟做法就是引入專家證人制度,由家暴問題專家幫助法庭查清事實。
新京報:罹患癌症近6年,你現在身體情況如何?學術研究、代表履職等會不會壓力太大,影響到身體?
孫曉梅:现在的身体状态还可以,定期到医院检查。病情比力严重的是2010年,刚接受完化疗,躺在病床上,不能动,只能接听电话,这时得知了董珊珊案件,结婚才10个月的董珊珊,被丈夫虐待致死,其丈夫被认定组成虐待罪,可不少执法专家认为应该定为故意伤害罪。其时我很着急,很想为董珊珊做些事,可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什么都做不了。
我觉得,看待病情最重要的是心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很重要,现在我不仅行动自由,还能出差呢,过些天就要到广西做一个儿童餐的調研。(记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