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力大举推进依法治校”是《国家中恒久教育革新和生长计划纲要(2010 - 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明确要求。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切实做好依法治校事情,具有更为现实和重大的意义。从问题导向出发,笔者认为,在推进依法治校历程中要切实防止以下几种错误倾向:
一是要切实防止缺乏法治信仰的依法治校。依法治校,在本质上就是在大学实行法治、实行制度治理。实际上,制度制定和制度治理仅仅是依法治校的基础性事情,将法治信仰体现在学校治理的各方面及全历程中,才是依法治校的焦点要义。实行依法治校首先需要树立法治信仰。“执法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执法保障,执法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庆幸、违法可耻的社会气氛,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只有把法治作为一种信仰并坚定不移,我们才气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依法治校才气获得真正贯彻落实,大学的法治才气够真正实现。同时,坚持依法治校就必须克服“人治”。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之一,就在于规范和制约权力 , 使种种权力的行使纳入制度的“笼子”,克服由来已久的“人治”。在我国,“人治”是与“礼治”相依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传统意义上的“礼”是由旧中国社会森严的品级制度生长而来的一系列国家制度的总称。“礼治”给予封建统治者无限特权,最终导致“人治”盛行。因此,在某种水平上说,中国历史上缺乏法治传统,文化中也缺乏法治基因,从而导致小我私家权力大于执法成为常态,不尊法、不守法、凭据小我私家意志变通执法划定的情况时有发生。而“法治”要求民主、要求平等、要求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因此,要实行法治,推进我王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建设,就必须罗致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彻底克服“人治”的传统和积习,这是一项极其重要而艰难的任务。
二是要切實防止制度的價值取向出現偏差。制度的價值取向決定了學校師生員工的行爲規範和學校的發展偏向。因此,在制度的價值取向上不能夠出現偏差。作爲社會主義大學,我們的制度建設必須要堅持社會主義辦學偏向,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循高等教育發展規律,必須堅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焦点價值觀。要確保在這些大政方針方面不出問題。如果這些大偏向出了問題,辦學理念、辦學思路就一定會出問題,所以,在制定制度時,一定要堅守正確的價值取向。我們所制定的一切制度,都必須服務于依法治校的總要求:學校要牢固樹立依法辦事、尊重章程、执法規則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建设公正正当、系統完善的制度與法式,保證學校的辦學宗旨、教育活動與制度規範切合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正正義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要求;要以建設現代學校制度爲目標,落實和規範學校辦學自主權,形成政府依法治理學校,學校依法辦學、自主治理,教師依法執教,社會依法支持和參與學校治理的花样;要以提高學校章程及制度建設質量、規範和制約治理權力運行、推動基層民主建設、健全權利保障和救濟機制爲著力點,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执法手段解決學校革新發展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全面提高學校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實落實師生主體职位,鼎力大举提高自律意識、服務意識,依法落實和保障師生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積極建設民主校園、和諧校園、平安校園。
三是要切實防止各類制度措施缺乏须要的剛性。學校制度一定要具有可行性、可及性、可操作性。當前,學校制度建設面臨的最大問題不是制定制度的目的和偏向問題,而是措施問題。學校制度建設的目的和方憧憬往是清晰和明確的,至少在制定某個具體制度時,都有明確的偏向與目標。但偏向與目標更多的是承載理想,而只有具體有效的措施,才會帶來實際的變化。偏向和目標更多和理想相近而與現實相悖,至少是不迎合現實,而是要革新現實。現實的革新需要偏向的引領,但更重要的是解構現實的勇氣和革新現實的措施,需要有破解現實難題的具體辦法和措施;而在许多高校的制度中,偏向性的措施和柔性的措施遠多于確定的、剛性的措施,特別是觸及差异群體利益的措施,因爲沒有剛性,沒有具體化,因而在現實中很難實行,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所以,目前學校制度建設必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偏向沒有目標化,目標沒有措施化,措施沒有剛性化。有制度而不能實施,其所帶來的後果是極其嚴重的。因爲當某個制度不能获得貫徹執行時,就意味著這個制度的正當性和權威性受到質疑和挑戰。
四是要切实防止各个制度之间缺乏衔接与支持。在学校治理历程中,我们发现制度的制定缺乏系统性和逻辑性。各个制度之间由于相互衔接不够,甚至泛起冲突和矛盾,自然会导致制度实施历程中发生制度性障碍。例如:如果没有人事、财政的相应制度与教育教學革新制度相配套,那么教育教學革新就很难落到实处。在某种情况下,人事分配制度、财政制度等往往成为一种杠杆,牵引和指挥着人们的行为,因为利益是人类社会最敏感的“神经”,“权利是利益的执法外衣 , 利益是权利的焦点结构 , 抽掉利益这个内容 , 权利便丧失了财富和资源 , 成为无用的、虚假 的 空 壳 。”[1] 所以,利益分配制度、资源配置制度如果跟不上教育教學的革新,甚至在制度之间存在不衔接、不配套的情况,那么教育教學革新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五是要切實防止爲了特定治理者的方便制定制度。制度制定者始終是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在许多時候,制度制定者往往出于自身治理方便來制定制度,這是许多制度被诟病的基础原因之一。只有把制度的制定過程變成發揚民主、形成共識、進行制度教育的過程,所制定的制度才气夠真正生效。因此,我們現在推進依法治校,進行制度建設時,必須突出“共治共享”的理念,凭据“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的要求,構建和完善多元主體參與學校治理的體制機制,組織和動員多方力量參與學校治理、配合應對學校存在的問題。
六是要切实防止某些制度成为毫无用处的“僵尸”。制度的执行,就是由文本的制度酿成现实的制度、由文本的权利酿成现实利益的历程。“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学校制度要发生预期的效果,还需要义务主体、责任主体自觉地履行义务和责任,需要执行主体严格公正执行,需要在不停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停完善相应的划定,需要学校每个成员都能自觉守法,不逾越制度划定的行为 “红线”。否则,就会泛起 “有法不行甚于无法”的局面。如果没有制度,还可以寄希望于制度建设以解决问题;如果有了制度却无法执行的话,那么连希望都破灭了。一些制度在制定之后就被束之高阁,成为一种“花瓶”式的制度 ;有的制度或制度里的某些条款,往往成为“僵尸条款”。在一些高校里大量存在“僵尸制度”和“僵尸条款”,这特别需要引起学校治理者的注意。
七是要切實防止各類制度缺乏须要的責任體系。實際事情中,我們總是在不斷地建设行爲規範,而當這些行爲規範被違反時,才發現沒有責任體系加以保障。責任是個人與他人及社會聯系的方式,是維持權利和社會存在的手段。只要有社會的存在,就一定有責任的存在,如道義責任、政治責任、执法責任、紀律責任等。日常生活中,人們经常把責任和義務相混淆,如把承擔治理義務叫做承擔治理責任,但實際上二者在执法上是不等同的:義務往往是承擔責任的原因,而責任往往是不履行義務的後果。所以,責任是指由于實施的行爲違反了制度規定而引起的必須承擔具有強制性的制度上的後果。可見責任是與違反制度行爲相聯系的,責任是對違反制度行爲人的一種處置。
八是要切實防止所定制度缺乏须要的救濟途徑。權利是制度賦予的,也需要制度加以保護。爲了保證師生員工權利的客觀實在性,制度必須爲其權利的實現設立相應的保障:一方面,要預防侵害師生員工權利行爲的發生;另一方面,還應有在預防失效情況下的救助措施,使師生員工在實現自己權利過程中遇到障礙或受到侵害時,制度能夠賦予其依照制度接纳的各種旨在保護或恢複權利的手段和要领。第一,依法健全校內糾紛解決機制。凭据教育部《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的要求,把法治作爲解決校內矛盾和沖突的基本方式,建设並綜合運用信訪、調解、申訴、仲裁等各種爭議解決機制,依法妥善、便捷地處理學校內部各種利益糾紛。要特別注重和發揮基層調解組織、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團體和法制事情機構在處理糾紛中的作用,建设公正公正的處理法式,將因人事處分、學術評價、教職工待遇、學籍治理等行爲引發的糾紛,納入差异的解決渠道,提高解決糾紛的效率和效果。第二,重點完善教師學生權利救濟制度。學校要設立教師申訴或者調解委員會,就教師因職責權利、職務評聘、年度考核、待遇及獎懲等,與學校及有關職能部門之間發生的糾紛,或者對學校治理制度、規範性文件提出的意見,及時進行調處,作出申訴結論或者調解意見。教師申訴或者調解委員會應當有廣泛的代表性和權威性,成員應當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認可。第三,完善學生申訴機制。學校應當建设相對獨立的學生申訴處理機構,其人員組成、受理及處理規則,應當切合正當法式原則的要求,並允許學生聘請署理人參加申訴。學校處理教師、學生申訴或糾紛,應當建设並積極運用聽證方式,保證處理法式的公開、公正。
九是要切實防止把推進依法治校與堅持黨的領導對立起來。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基础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産黨的領導职位,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础要求,是黨和國家的基础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做主才气充实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气有序推進。治國如此,治校亦如此。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必須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爲指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偏向,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焦点價值體系,將堅持和改善學校黨的領導與學校的依法治理緊密結合起來。
[1] 王启富,马志刚. 权利的执法结构分析 [J].中央政治干部治理学院學報,1999(5).